询价公告
一、项目内容
长江南路法梧转让项目(二次)询价公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具体明细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江南路法梧转让(二次)。
2、控制价为:0元;(本项目为采购人转让法梧所以权,即成交供应商给予采购人的费用。)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不少于500颗),按实结算。
3、本项目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应考虑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苗木自身经济价值、起挖、运输、移除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数量:据实结算。
5、时间:5天。
6、供应商报价前请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陈学明:19355371515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中标人支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70%,余款待移植完成后根据实际结算金额支付给采购人剩余金额。
2、工作量根据采购人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3、苗木款项付清后,苗木所有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成交供应商自行考虑苗圃移植用地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竞价要求
1、有效响应供应商采取竞价谈判,供应商二次报价不得低于于上一轮报价(一次报价)。以二轮报价最高价作为该项目中标价,如二轮最高报价相同时,则报价相同的供应商继续竞价,直至选出最高价。
所有参与本项目报价并愿意接受最高价的供应商,均可进行“以房抵工”比例的竞争(即供应商可以用“以房抵工”的电子房票冲抵支付给采购人的成交金额),填报“以房抵工”比例(供应商在填报时应填报100%以下、0%以上的整数)。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在“以房抵工”比例评审时享受5%的奖励。(例如: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如果填报“以房抵工”比例为40%,评审时该供应商按35%进行评审,结算时仍按其填报的40%进行结算)。“以房抵工”评审比例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最低评审比例相同时,则同比例供应商需再次填报“以房抵工”比例(不得高于上一轮),直至选出“以房抵工”评审比例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考虑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苗木自身经济价值、起挖、运输、移除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结算以现场采购人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六、竞价形式
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携带好公章于2024年09月10日下午15:00将符合竞价资格要求的报价清单密封盖章带至芜湖城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副楼一楼会议室参加现场竞价,最高价且“以房抵工”比例最低者为中标人。
七、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0日下午15:00
八、竞价文件递交地点
芜湖城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副楼一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张工:13505533886
芜湖城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三山分公司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