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工程-厂前
明渠项目及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芜湖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工程-厂前明渠项目及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编号:AHCX2023YL035),澄清如下:
竞争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付款说明修改为:
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总款70%为施工款,30%为养护款。
2、施工款的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施工款的97%,工程施工款中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养护期满后且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
3、工程款支付方式为转账或银票。工程款单次支付金额在10万-50万元之间(不含50万元),需开具支付金额10%承兑汇票,单次支付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含50万元),需开具支付金额20%承兑汇票,期限均为3个月。
4、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为养护期,养护期结束经移交验收合格,养护款一次性付清。
注: 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
采购人:芜湖城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城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6日
澄清公告-芜湖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工程-厂前明渠项目及厂前区景观绿化工程.doc